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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博览中心综合展厅和中央广场经营管理权(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
挂牌金额:¥353.57万元
挂牌时间: 2023-10-18至2023-11-01
保证金:100万元
联系方式:卢生:88801782
浏览次数:9632次
项目信息

中山博览中心综合展厅和中央广场经营管理权(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中山博览中心综合展厅和中央广场经营管理权(第二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价。】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三、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竞买人须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随机竞买号)。

四、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租赁

用途

参考租赁面积

租赁期

年租金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竞价

幅度

是否有保留价

是否有原租户

1

中山博览中心综合展厅和中央广场经营管理权(第二次)

会展用途

30980

平方米

5年

353.574

万元/年

100万元

20000元

备注:

1、委托人对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会展功能;

3)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拍。

2、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基本良好。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4、租金每两年递增3%(即第三年、第四年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3%,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四年的基础上增加3%)。

5、买受人(即承租方)须免租金免物业管理费无偿提供博爱六路22号中山博览中心综合展厅内厅西北角约1100平方米给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用作深中航空港项目使用。

6、拍卖成交的,承租方需按《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即经营管理权成交价的50%),专项维修费资金每年100万元。

7、中央广场非展会期间,买受人需无偿提供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停车场使用。

8、中山博览中心各类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代为支付,其承担比例:消防(52.41%)、空调(50.29%)、绿化(52.41%)、物管(100%)、智能化(100%)、白蚁防治(100%)、公共责任险(100%)、水费(53.94%)和电费(19.9%至29.6%之间收取)。

9、买受人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水电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先行代为支付中山博览中心所产生的水电费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迪卡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及出租方使用场所范围内的水电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其中,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水电费用,买受人可参照《关于确认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水电费用分摊方案的函》(中城建函【2015】267号),向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收取。

10、博览中心原则上只能用于举办会议及展览活动,不得用于举办或承接包括但不限于婚宴、寿宴、满月宴、酒会等非核心功能的其他活动。

11、原租户享有优先竞买权。

五、网上报名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12时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2、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然后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注册账号指引链接: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3、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扫描件(经营范围含有会展功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必须在2023年10月31日下午4时0分前按本公告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将保证金逐笔汇入参拍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

2、申请人在交易系统的报名受理通过后,方可获取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各申请人不同拍卖标的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该申请人缴纳对应拍卖标的的保证金使用。申请人应在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保证金缴款账户,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

3、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

4、保证金有效到账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到账,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确认,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七、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约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含有会展功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网络拍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5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在竞价周期倒计时结束前,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竞价周期自动延时至3分钟,并重新开始倒计时。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可于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方可进行竞价。为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需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交易系统规定时间内报价,交易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报价行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2.0-20230228》。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谢小姐、梁小姐)。

九、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项目概况:

1、场馆简介:中山博览中心位于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由综合展厅、常年展厅、会议中心、地下室(含车库和设备房)及露天广场等组成,占地面积21581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16348.68平方米。其中,常年展厅建筑面积46450平方米(已由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迪卡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进驻);综合展厅建筑面积27636平方米;会议中心建筑面积11043平方米,内设面积20平方米至930平方米不等的会议室28个;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5657.38平方米;露天广场面积11900平方米,绿化面积80500平方米,地下车库小车停车位317个(除划归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迪卡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及买受人使用车位外,余35个车位归承租方使用),地面小车停车位700个(与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及迪卡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共同使用)。相关图纸见本公告附件。

2、拍卖标的经营管理范围:

1)中山博览中心综合展厅和中央广场。

2)中山博览中心除行政服务中心、会议中心及划归行政服务中心、迪卡侬商场的配套车位和公共空间外的经营权。

(二)拍卖标的经营管理要求:

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若因政府政策、政府指令、相关建设(合作)项目、政府机构部门需要使用部分或全部场馆等原因而需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场馆的使用权或经营权,出租方需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交还场馆使用权及经营权,终止《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因《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终止产生的相关问题由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2、承租方须免租金免物业管理费无偿提供博爱六路22号中山博览中心综合展厅内厅西北角约1100平方米给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用作深中航空港项目使用。

3、博览中心原则上只能用于举办会议及展览活动,不得用于举办或承接包括但不限于婚宴、寿宴、满月宴、酒会等非核心功能的其他活动。

4、业务指标

1)政府项目

A、每年中山市政府的大型会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引资洽谈会”和“中山书展”等), 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该展览在时间、场地、费用等方面的要求,积极配合,保障展会顺利进行。

B、中山市政府相关部门所举办的展览、会议等活动优先予以安排。

2)经营指标:

承租方须承诺每年举办展览会不少于30场(含市政府的大型会展如招商引资洽谈会、中山书展等展览会在内),且每场进场人次不少于3000人。实现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600万元。承租方经营指标连续2年有任一项经营指标不达标,出租方有权解除《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场馆管理

1)物业管理:由承租方承接已有合同、合同期满后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场馆进行物业管理,提供安全保卫、交通、车辆管理,负责清洁卫生、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建筑物的养护和管理等物业服务。所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需具备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

2)园林绿化管养:由承租方承接已有合同、合同期满后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专业绿化管养机构对场馆的园林绿化进行管养。场馆范围内绿化始终保持原貌,由于维护不善原因造成的苗木损害由承租方进行免费更换或补种,更换或补种品种、树龄、质量须与原植株一致。

3)消防及配电设备维护保养:由承租方承接已有合同、合同期满后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场馆的消防设施和变配电(含发电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主要消防设备清单和变配电主要设备清单由出租方提供。本消防控制中心和变配电设施采用24小时值班模式,承租方必须安排相关持证人员上岗,并应当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和配电设备保养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4)空调设备维护保养及操作:由承租方承接已有合同、合同期满后聘请专业机构对场馆的空调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操作。

5)电梯维护保养:由承租方承接已有合同、合同期满后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场馆的物业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合同期内,承租方必须对电梯购买责任保险。

6)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由承租方承接已有合同、合同期满后聘请专业机构对场馆的服务器及支持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营的网络架构及设备进行维护。

7)智能化系统维护保养:由承租方承接已有合同、合同期满后聘请专业机构对场馆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8)白蚁防治管理:由承租方承接已有合同、合同期满后聘请专业白蚁防治机构对场馆的建筑物和绿化树木进行白蚁防治。

9)承租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对玻璃幕墙(内外)进行清洗,保持场馆整洁形象。清洗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由承租方直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100万元不含税(含100万元)/年的维修费用,并于每年1月1日前完成支付。出租方需确保维修费资金专项用于博览中心设备设施维修,不得挪作他用,合同到期后汇总结算,若总维修金额小于500万元,余款退回承租方,若总维修金额大于500万元相关设备的维修由出租方向市财政局申请。

11)承租方至少每季度对博览中心钢结构安排一次检查和保养,保证结构安全。

12)以上所有项目的日常维护由承租方负责,且承担所有费用。

13)承租方不能随意对场馆进行加建、改建,不能改变建筑结构。如需建设,须向出租方递交建设方案,经出租方书面批准方可进行。

6、安全管理

1)承租方经营期间,必须认真负责,遵守法律和办事流程。在经营和管理中发生与第三方纠纷或安全事故(包括建筑物结构性的危害)等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与产权单位和出租方无关,给产权单位和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赔偿产权单位和出租方的损失。

2)场馆内所办会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如因会展内容的合法、安全问题引起任何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场馆经营期间发生的上访问题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场馆内的安全如现场服务与施工安全,电、水、气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安全保卫,餐饮安全,仓储运输安全,场馆悬挂作业安全等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为确保场馆使用安全,应安排足够数量的保安、保洁、机电、绿化等人员在岗。尤其在展览期间,合理补充不同岗位的值班人员数量,确保展会顺利进行。

7、关系维护

由于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迪卡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已进驻常年展厅,承租方应积极协调与此两者的关系,和睦共处。承租方在办展览、会议或者制作广告进行宣传等过程中,应确保上述进驻单位在办公环境、道路交通、车辆停放等方面不受影响。

8、返还状态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场馆及所有设施设备用品(其中包含型号SJYN.3-12及型号SJY03-18液压升降平台2台)返还给出租方时均应处于使用良好、整洁的状态,否则承租方须照价赔偿给出租方或按原貌、原品质予以更换、恢复。

9、承租方应保持场馆举办会展功能,不能改变场馆用途和性质。

(三)拍卖标的经营管理相关费用:

1、场馆租金

1)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2)本项目首年租金为拍卖成交价。每两年递增3%(即第三年、第四年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3%,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四年的基础上增加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一个合同年度,承租方须在每一个合同年度首月第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当年租金。出租方应在租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发票。如果承租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承租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催收后10个工作日仍怠于支付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收回场馆的经营权,且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即经营管理权成交价的50%),承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收据。如承租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未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等),且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经出租方书面催收后10个工作日仍怠于支付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期满,或非因承租方违约情况而终止或解除合同时,承租方须缴清全部费用及注销工商、税务登记,并全部撤出该场馆,经出租方检查认可没有损坏场馆及其设备设施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承租方,但出租方依合同约定有权不予返还的除外。

3、日常维护费

承租方须承接物业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养护、消防及配电设备维护保养、空调设备维护保养及操作、电梯维护保养、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智能化系统维护保养、白蚁防治等合同,并承担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网络维护、智能化系统维护、白蚁防治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2)水费、电费、消防及配电设施维护保养、空调设施维护保养和操作、电梯维护保养、园林绿化养护、相关设施维修(含消防及配电设施、空调设施及电梯设施)等费用先由承租方支付,再按《关于确认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水电费用分摊方案的函》(中城建函【2015】267号)和《中山博览中心公共设施费用分摊协议》约定的分摊比例向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收取。其中迪卡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日常照明电费按其店铺分表读数缴纳。空调制冷电费,80%由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承担,迪卡侬则按13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支付。(本项提及的文件承租方若需查阅,可自行联系出租方。)

3)以上各项维保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及支付方式,可参照《关于确认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水电费用分摊方案的函》(中城建函【2015】267号),承担比例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期限

合同金额(元)

承担比例

备注

1

物业管理服务

2014.9.1-2018.9.7

176390/月

100%


2

计算机网络维护

2015.12.16-2016.12.15

75000/年

100%

已到期

3

智能化系统维护

2017.6.1-2017.8.31

14500/季度

100%

已到期

4

白蚁防治

2017.3.1-2018.2.28

76068/年

100%

已支付工程总费用50%,期限满后验收合格十天内一次性付清余额。

5

水费

53.94%

参照《关于确认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水电费用分摊方案的函》(中城建函【2015】267号)和《中山博览中心公共设施费用分摊协议》,最终以承租方与使用单位确认比例为准。7、8项费用按季度支付。

6

电费

比例在19.9%-29.6%之间

7

消防及配电设施维保

2016.1.1-2018.12.31

3000000/年

52.41%

8

空调设施维保及操作

2016.1.1-2018.12.31

2340000/年

50.29%

9

电梯维保

2016.3.1-2019.2.28

576000/年

280800/三年

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负责区域含客梯4台、货梯2台、手扶梯12台

10

园林绿化养护

2015.7.1-2018.6.30

1761909.39/三年

52.41%

参照《关于确认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水电费用分摊方案的函》(中城建函【2015】267号)和《中山博览中心公共设施费用分摊协议》,最终以承租方与使用单位确认比例为准。7、8项费用按季度支付。

11

设施维修

消防及配电设施

52.41%

空调设施

50.29%

电梯设施

按实际维修的电梯计算

承租方负责区域含客梯4台、货梯2台、手扶梯12台

12

公众责任险

2017.4.1-2018.4.29

27500/年

100%


4、承租方须对场馆购买公众责任险。

5、除政府指定项目外,承租方在场馆实行独立经营,独自享有场馆出租、工程及配套服务等收益,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年必须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出租方提交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审计报告。但常年展厅内由中山行政服务中心和迪卡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带来的的收益归出租方所有。

6、由出租方承担的费用

1)场馆的土地房产税费。

2)场馆财产保险费。

7、出租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对场馆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的重新布局)因素导致场馆收益减少、分摊费用减少或会议中心经营面积减少等情况,应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在租金20%的范围内重新协商场馆租金,以作解决。

(四)其他约定

1、拍卖人对拍卖的标的作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版式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2、拍卖标的内的动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货物、家具、电器、杂物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之列。

3、承租方应当在承租前充分评估能否依法依约开办其经营项目,自行承担办理经营执照的义务。

4、经营管理权具体期限以正式签订《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的起止时间为准。

5、租赁期间,买受人自行承担经营所涉及的一切经营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债权、债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通讯费、工商费、税收及其它相关费用。

6、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并按照《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由买受人按双方签订的《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出租方结算。

7、出租方按《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约定向承租方交付拍卖标的,具体事项详见《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

8、承租方按与出租方签订《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在不违反合同原意的前提下可增加或修改,对增加或修改部分经双方协商后补充约定。

9、非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10、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1、竞买人参加竞投,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2、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出租方在确认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专项维修费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拍卖人,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二、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交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租金、履约保证金、专项维修费资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款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中山市建恒物业拓展有限公司签订《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同时需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专项维修费资金,租金按《中山博览中心经营权合同》约定缴交。

十三、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首年租金)/12个月的40%(即成交月租金的40%)向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社保支行;开户账号:484607500018010000102。

十四、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3年10月18日《中山日报》。

十五、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六、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

地址:中山市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